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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邮政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人员更好地理解《条例》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福建省邮政条例》于2012年9月27日审议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以来,我省邮政业快速发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资源要素加速聚集。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影响可持续发展制度层面的现实问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举措的深入推进以及寄递渠道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出现了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快递小哥”权益保障问题较突出、服务水平仍需提升、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绿色发展引导不足等问题,亟需通过修改完善《条例》,以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
二、修订过程
从2017年起,省邮政管理局即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前期调研,了解立法需求,明确《条例》修改重点,并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协调。2020年《条例》修订被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提请审议项目。经过基层调研、征求意见、部门协调、专家论证等立法程序,2021年3月2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条例(草案)》后,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的对接沟通,配合开展再调研再论证,充分吸收近年各地邮政立法先进经验,直面社会公众对邮政业的期盼,深入沟通协商,反复修改完善,2022年5月27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条例(草案)》。
三、修订内容
修改后的《福建省邮政条例》调整了原有的章节,新增“安全保障”专章,从58条增至63条。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在总则部分,新增地方政府依规承担邮政领域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邮政管理部门可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等内容。
二是在规划与建设部分,重点明确了智能信包箱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数据对接等系列问题,对邮政快递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作了规定。
三是在快递服务方面,增加了快递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分拣作业、按照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投递等内容,并对不按址投递和野蛮分拣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在安全保障方面,设置专章规定了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疫情安全防护、对物品进行安全查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
五是在从业人员管理和合法权益保护方面,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企业可以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各市快递协会要核算确定最低派费标准等。
六是在绿色发展方面,主要规定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生产企业、电商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主体在邮政业绿色发展方面的责任。
此外,《福建省邮政条例》对企业发现违禁品未报告设置了法律责任,并结合实际对保留的部分条款表述进行了调整,对一些不符合立法技术规范和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内容进行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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