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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辅助业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1    来源: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求,现就我单位综合辅助业务进行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综合辅助业务。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实施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

  二、采购金额

  项目金额28.79万元。

  三、采购需求

  综合辅助业务1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投诉收集整理调查,转办涉事企业调查核实、答复工作及进行安全辅助管理,资料整理、存档,协助行政许可证发证、换证及核查等。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需报送的材料:

  报价文件应按附件要求编制并包括如下部分:

  (一)项目报价函;

  (二)项目服务方案;

  (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经验成果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4年12月11日18:00前,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等材料密封提交或邮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4号604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一)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771-2630859

  (二)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4号604室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gx.spb.gov.cn/gxzzyzglj/c100057/c100058/202412/36465edb39864cb49c929cd3a49ee01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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