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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率中国法院代表团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并会见乌最高法院院长伊斯拉莫夫。
张军与伊斯拉莫夫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合作备忘录》。
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邀请,当地时间5月21日至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率中国法院代表团赴乌兹别克斯坦参加第十九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并访乌。访问期间,张军与伊斯拉莫夫进行了深入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合作备忘录》,先后会见了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部长阿克巴尔•塔什库洛夫、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司法机构国际事务副总监兼人权高级理事会秘书长卡泽姆·加里巴巴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斯兰别克·梅尔哈利耶夫。
张军会见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部长塔什库洛夫。
张军会见伊朗司法机构国际事务副总监兼人权高级理事会秘书长加里巴巴迪。
张军会见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院长梅尔哈利耶夫。
在与伊斯拉莫夫会谈时,张军表示,中乌是命运与共的友好近邻。近年来,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双方政治互信日益巩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今年1月,米尔济约耶夫总统来华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宣布将双边关系提升为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更高起点上构建中乌命运共同体,擘画了两国全方位合作的新蓝图。中乌双方司法合作领域持续扩大,合作水平不断提升。张军简要介绍了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基本情况,指出,中国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包括法治建设在内,中国各领域建设、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希望以此次访问为契机,与乌方一道,以落实两国元首共识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司法界交流互鉴,扎实推动各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为推进两国各自现代化事业,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中乌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在与塔什库洛夫、加里巴巴迪、梅尔哈利耶夫会谈时,张军回顾了在习近平主席同各国元首的擘画下,中国法院与各国司法界友好交往取得的丰硕成果,介绍了中国法院与各国司法界正在推进的相关领域合作情况。张军表示,中国法院正在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主题,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能动履职,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期待继续同各国司法界同仁开展更多的双边和多边司法交流,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框架下,秉持“上海精神”,不断深化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努力取得更多更丰硕的成果。
伊斯拉莫夫表示,乌中关系一直是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的典范,乌中友谊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已上升到新的高度,双方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亦不断加深。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将成为进一步深化两国法院间合作的重要指南,希望双方携手落实,特别是在法院信息化建设、司法人员教育培训、网络犯罪司法应对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相信此次访问和交流,必将进一步深化彼此友谊和互信,为推进两国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塔什库洛夫、加里巴巴迪、梅尔哈利耶夫均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丰硕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希望不断加强双边司法领域合作,并愿为此共同努力。
访问期间,张军还参访了塔什干市米拉巴德区际民事法院和米尔佐-兀鲁伯区刑事法院。代表团一行在会见和参访活动中与乌司法界沟通交流,凝聚共识,共谋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江西高院院长傅信平、青海高院院长张泽军,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于骏等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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