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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4-04-20    来源: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屏障,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国家安全厅制定《江苏省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江苏局联合国家安全厅召开《奖励办法》宣传部署会。

  《奖励办法》是全国首份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线索举报的省级规范性文件,在举报渠道、奖励机制、奖励范围等方面与《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保持整体一致。同时,在奖励举报线索的从业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发挥重要作用的寄递企业进行奖励的有关内容,进一步调动全行业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

  会议详细全面的解读了《奖励办法》,并从四个方面进行部署。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奖励办法对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积极推动作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线索发现举报工作,严密防范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广泛宣传,切实推动每个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安全意识。要认真开展《奖励办法》的宣传发动,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牢固树立发现案件线索的安全意识,在营业网点强化开箱验视,在处理场所强化过机安检,将查堵禁寄物品贯穿到寄递网络的各个生产环节中。三是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寄递渠道主动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取得实际成果。要在成果上下功夫,进一步拓宽违法寄递线索收集渠道,主动梳理寄递渠道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对一些重点人员、重点地区、可疑行为作具体分析,提前研判,提高线索发现能力,确保案件线索精准有效。四是强化协作,联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涉寄递渠道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执法、举报奖励和宣传报道工作。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安全机关的横向沟通,共同推动《奖励办法》落地实施,对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提出的案件侦查协作要求,提供及时、可靠、精准的寄递信息数据支撑。

  

  


原文链接:http://js.spb.gov.cn/jssyzglj/c100057/c100060/202404/28682603badf4831b9e912faf6f4854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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