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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近日,池州市人社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总工会,银保监分局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在加快将应参保未参保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基础上,对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劳动者,纳入补充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文件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投保人,可为新业态从业人员个人或其服务的平台企业及所属行业协会等单位。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也可在其服务的平台企业或所属行业协会所在地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暂不属于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补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主要包括:一次性身故赔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助金、职业伤害医疗补助金、住院补贴等。
下一步,池州局将积极对接人社等部门,指导快递协会积极引导企业办理参保手续,减轻快递企业工伤待遇支付负担,维护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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